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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解读】《保险法》第三条,境内/国内有啥区别?
第三条 适用范围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,适用本法。
实用解读
本条所规定的,是保险法的空间效力范围。法的效力,是指法律对什么人、在什么地方、在什么时间具有约束力。
法的空间效力,是指法的约束力所及的地域范围。按照本条规定,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“境内”有效。
“境内”和“国内”的区别?
所谓“境内”,是指除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。所谓“国内”,则既包括境内,也包括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。
这也就不难理解,通常我们见到的保险条款,均提到类似“不包括港澳台地区”的描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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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内容参考中国法律出版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实用解读版,在此鸣谢!